如何利用档案? 档案因其具有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而得以保存。收集保存档案的最终目的是提供给社会利用。而我们许多人并不知道如何去利用档案为自己工作和生活提供依据和便捷。 1、查阅利用档案是每个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在古代,档案作为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工具,档案"森严禁密"于宫墙内的"石室金匮"之中,"学士大夫罕有至其地""终生不得窥见一字",更别说贫民百姓了。1794年6月25日,法国在资产阶级大革命期间颁布一项法令,规定建立一个全国性档案管理机构,首先提出了档案开放原则,宣布了公民利用公共文件的权利,形成档案方面“人权法案”。我国于1980年制定了开放历史档案的方针和具体办法。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30年,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可以利用已经开放的档案”。2020年6月新修订的《档案法》将档案开放时间提前了5年,扩大了档案开放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公民知情权、参与程度。新修订的《档案法》同时规定:“档案馆不按规定开放利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档案主管部门投诉。” 2、查阅利用档案要了解什么档案存在哪里,做到有的放矢。要想利用好档案,首先要了解档案保存在何处?档案因其形成单位不同,保存地点也不一样。目前我国各级国家档案馆是保管档案的主体。按照档案法律规定,各机关单位形成的档案在本单位保存十年后应向档案馆移交。但由于管理体制的关系,一些专门档案没有移交,这就形成了档案分散保管的局面。如干部人事档案保存在组织部门,职工人事档案保存在主管机关或人社劳动部门,也有在企业自身保管的。在档案馆之外,国家还设立了城建档案馆,保管城市建设方面的档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管明清时期档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管民国时期档案;另外还有军队档案馆、外交部档案馆等部门档案馆。 3、如何查阅档案?档案里蕴藏了丰富的信息资源。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离不开档案。就个人来说,从出生到死亡,档案是伴你一生的,出生有出生证,上学有学籍档案,工作中有录用通知,有转正定级文件,结婚有结婚证,最后有死亡证明。当然不是所有档案都是可以查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持有合法证明(身份证、学生证、单位介绍信)可以到档案馆查阅已经开放的档案。也就是说,在国家档案馆保存超过25年的档案,不涉及国家重大秘密的档案都可以查阅,涉及个人民生方面的档案,可以少于25年向社会开放。同时也可以利用电话、网络等现代形式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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