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诗词歌赋] 序第四届岱山菊花诗会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11-26 14:4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正德 于 2020-12-8 12:02 编辑

序第四届岱山菊花诗会
         文/王华立

        庚子菊月辛酉,肥东 、滁州、定远诸师友,应约来敝园赏菊。余再扫三径,又理百花。愧无兰亭之盛,西园之雅,虽竭诚而犹恐不周。幸得诸君支持,花又出色,终成其事。
        客来增姿,诗将添彩。席间,正德兄建议,随吟之外,可选写庚子菊谱。余则各赠两株,为助诗兴。众卿欣然来归,华章频出。未及序之,纷纷发表。而初雪至,气温降,风毁棚舍,众花嗷嗷,待我收藏。真无暇多虑矣。忽忆戴浩君曾曰:兄知菊性,当为一说。又记与章明兄交流,曾谈及,时人爱菊养菊者众,赏菊写菊者亦多,而真知菊者少。乃赘言于下,愿得卒读。
       菊生于贫苦,性本耐寒。人却因之,不多加持,翻少呵护,终致无佳苗可荐,焉有好花可赏?却愤愤然怪菊之难养,而不罪己之疏懒也。人皆如此,菊之何存?即便幸存,又何将得殷阜以舒眉,脱疾困而开心?  
        嗟夫!出于贫苦者皆甘于贫苦耶?不甘而不自我奋发,又无他人可依托,奈其若何?不知菊而养菊,徒令菊死,即便不死,亦不开心,未若不养。故爱菊而须养菊者,必先知其真性。曰:菊如人也,其耐贫寒,而不喜贫寒。聊斋先生曾谓,人固不可苟求富,亦不必务求贫。人之不喜贫寒者须自奋发以图强,外因但作辅助。菊则须更多扶植,否则多废。土过贫过肥,气过寒过热,水过多过少,皆为大忌。故须不吝工本,不厌其烦,四时为其谋求。荒秽必锄,杂乱必理,欹突必矫,渍溺必防,渴涸必润。高则矮之,弱则肥之,病则药之。肥之必有效,药之须对症。春夏得其康壮之本,秋冬乃有芳艳之华。菊之野生者,无人料理,虽耐贫苦,倔犟不死,终使茎叶瘦薄,难得大观,唯有小用。上述而外,更因种异而性殊者,须分类管理,犹育人之因材施教也。
       由是,人不可只重菊之赏,而轻菊之养。无人赏用,则终无人养。无善养者,而终无嘉赏也。
        乱曰:养菊之道,重在知菊;知菊之道,重在晓喻于人。晓喻于人者,犹若养菊。
       应约来者,肥东宋伟(秋山闲草),陈章明(问庐),张应国(同悦天涯),王昌宏(温暖),滁州李德新(长山正德),张海波(常山人),王良富(亮符),定远吴传训(义山),林显勇(蓼愚),张栋(牧冬),姜涛(青莲),陈林章(百丈冰崖),王贵东(紫雪青衫),韩霞(秋水),刘光华(菜苔),戴平安(元朗烘焙),戴浩(池河驿人),哈锦祥(横山闲云),哈锦林(黑精灵),李生权(天涯倦客),李龙义(心灵灯塔)。
   ( 稿毕,语与贵东君,又有启发,然不好再改。迨时补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26 20:30:1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27 07:19:48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08 天

连续签到: 283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0-11-27 09:4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1-27 10:29:34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4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20-11-27 10:41:00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1

签到天数: 37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20-11-27 12:04:1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27 14:23:5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27 22:06:47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20-11-28 05:40:13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