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婚姻登记需求,2024年8月10日(周六),农历七月初七,全市各婚姻登记处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 “七夕”当天只办理结婚登记业务(非补领,非补办),其他业务请工作日前来办理;婚姻当事人需要“先预约后登记”,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电话进行预约。登记现场请按秩序排队,听从工作人员现场引导,按照流程规范办理业务。“只要感情深,每天都是好日子”,在文明节俭婚俗新风下,请理性选择登记日期,避免盲目跟风、扎堆登记。
办理条件:
①2023年6月1日起,我市婚姻登记实行“跨省通办”,即一方户籍为安徽省的常住户口内地居民或双方当事人均非安徽省常住户口但一方经常居住地在安徽省的内地居民,可在有效居住证所在区县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②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③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④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当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办理材料:①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②当事人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离婚证、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离婚登记档案复印件、人民法院生效离婚判决书(提供一审判决书的要同时提供生效证明)或者调解书等材料。 ③现役军人需携带**件、居民身份证、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④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具体办理流程不清楚的,当事人可直接电话咨询各婚姻登记处。
信息综合自: 滁州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