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其他] 废桶回收利用项目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24-9-27 15:50:05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废桶回收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废桶回收利用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废桶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滁州市南谯区沙黄工业集中区(黄泥岗镇张东路东侧18号)。
项目建设内容: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拟在现有环保设施,取消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HW49其他废物(900-041-49)盛装乳化液的废塑料桶”中废塑料桶盛装类型的限制,即扩充900-041-49危废代码下的废包装桶种类,新增铁桶生产线。调整前后总处置规模不变。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鹏森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955029800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意见表网络链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55 天

连续签到: 14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24-9-27 18:24:49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项目必须严加监管,搞不好对环境影响极大!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