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干书记”到“扶贫书记” — 王业美书记在来安 苗正斌 王业美(1922~1988.3),祖籍山东,中共党员。1978年8月至1982年5月任中共来安县委书记。 一、安徽农村改革的历史背景。 1、一九六一年推行“责任田”是这场农村第一步改革的历史渊源。 经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和形式的农村改革会从安徽最先兴起?追溯起原因,应当说是多方面的,就它的历史渊源来说,是和1961年推行“责任田”分不开的。1959年到1961年的三年困难时期,安徽同全国一样,深受“左”的灾难,最终导致全省经济社会出现严重危机。特别是农村的问题更加突出,饿、病、逃、荒、死现象普遍大量出现。当时曾希圣作为安徽省第一书记,十分焦急不安。他是一位事业心和责任心都十分强烈的领导者,又是非常爱动脑筋刻苦钻研问题的人。从1960年开始,他就想方设法在困境中找出一条出路。他着眼于如何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粮食产量,摆脱农村的危急局面,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和思考,大胆提出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办法,简称“责任田”。1961年2月,安徽省委深入全省各地搞调查研究,到合肥市南新庄搞试点。在普遍调查研究和试点之后,于1961年在全省推行“责任田”。当年粮食获得大增产。毛主席原来说,安徽能增产10亿斤粮食,那就是一件大事了。但这年安徽实际增产粮食近50亿斤,除保证安徽自身顺利渡过难关、使生产有较大恢复和发展外,还支援河南、山东、苏北等地粮食约5亿多斤。1962年安徽“责任田”,被批判为方向路线性错误。后来“责任田”虽然夭折了,但它仍深深地扎根于群众之中。正如一句古诗所云:“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到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它又破土而出,生机盎然,并以勃发之势,迅速茁壮成长起来。 2、“省委六条”是安徽农村改革的第一个序曲 “省委六条”发布于1977年11月28日,全称是《中共安徽省委关于目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时任书记是万里。其主要内容是: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分配要兑现;允许农民搞正当的家庭副业,产品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生产队实行责任制,只需个别人完成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等等。“省委六条”一发布,立即受到广大农民和基层干部的热烈拥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同时很快孕育和催生了多种生产责任制的萌芽与成长,农村改革大幕的一角从这里悄悄揭开,也由此引起全国的关注。《人民日报》1978年2月3日以《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为题予以报道。1978年3月,《红旗》杂志发表了万里的《认真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长篇文章,新华社也及时转发,影响逐渐波及全国。 3、让农民“借地渡荒”是安徽农村改革的第二个序曲 1978年,安徽大部分地区10个月没有下过透雨,许多河水断流,水库干涸。干旱严重程度是从来没有遇见过的,巢湖水都干了;有的塘中的老鳖都旱死了;很多地方的群众饮水都是用汽车运去的。全省共造成6000多万亩农田受灾,4000多万人口的地区缺乏生活用水。到了秋季,该种小麦了,号召群众采用打井、深挖沟塘取水抗旱种麦,同时采用“三干法”(干地、干土、干下种)种麦,群众不舍得把种子干种下去,怕白白损失了。大片大片的耕地抛荒。群众眼看今后生产生活无指望,非常恐慌。安徽省1954年发大水,退水很迟,灾情严重,曾采用过“借地渡荒”的办法,收到了明显效果。安徽省委向万里建议:现在全省耕地大面积抛荒,与其抛荒,不如借给农民个人耕种,充分发挥各自的潜力,尽量多种一些秋季作物以渡过灾荒。万里考虑良久,说可以试一试。他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门讨论,决定采取“非常措施”——“借地渡荒”:凡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可以借给社员种麦、种油菜,每人借三分地,并鼓励农民开荒多种,谁种谁收谁有,国家不征粮,不分统购任务。这一措施立竿见影,不仅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抗灾热情,使全省最终超额完成了秋种计划,而且为在农村广泛推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提供了契机和良好条件。 二、“单干书记” 1978年8月王业美从部队转业到来安县担任县委书记。这个山东大汉并不太熟悉农村工作,但他是个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敢于从实际出发,在工作中敢于承担责任的实干家。他上任后就深入农村搞调研,了解《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即“省委六条”)贯彻落实情况。他走遍全县农村,所见所闻让他震惊:地处长江边上的来安,农民竟是这样贫穷!刚进腊月,最穷的几个公社,一批农民已经绝粮断炊。一些走投无路的农民,向社、队干部恳求:“放放手把田分到每家每户种吧。”可是从公社到县里,干部们不是反对,就是不敢,还有人张口闭口就是什么“方向”“道路”问题。还不断有人一次次向他这个新来的书记提出警告:“‘包产到户’绝不能干!这是农村工作的一条红线。”面对这样的局面,他陷入深深的痛苦。 当他听说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暗中搞包产到组成效显著但却受到县委批评后,立马来到魏郢。通过座谈他了解到,1978年春节过后,魏郢生产队在落实“省委六条”、推行“一组四定”(作业组,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工分)过程中,队干部和社员认为,分组耕作,在克服干活大呼隆、加强生产责任制等方面是一大进步;但是由于它不联系产量、物质利益体现不出来,还是调动不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工分也很难评,提出不如干跪包产到组。而县委则认为,它超越了“省委六条”的相关规定,必须立即收回,否则要犯方向路线错误。在巨大压力下,公社党委默许魏郢生产队“瞒上不瞒下,先干一年再说”。王业美在现场听了又看了,他动情地对队干部和社员说:“你们的大胆行动我支持,只要能多打粮、老百姓有饭吃,就是好办法,出了纰漏我担着。”同年年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人民日报》先后对魏郢的经验作报道,肯定他们的做法。 继魏郢生产队包产到组后,1978年秋,来安农村改革又出现新情况一十二里半公社前郢生产队干部社员要求包产到户。1977年9月份,来安县十二里半公社副书记狄龙江到前郢队蹬点半年,了解到这个队实在太穷了。队干部们对他说:“你还是帮我们搞点救济粮、搞点贷款。冬天快到了,我们买点稻种、化肥,明年开春再干。”“你看我们的田埂是越变越宽,田是越变越圆,人心都散了。”他心里也越来越清楚,只有“单干”才是出路,但嘴上始终不敢松口。正当他彷徨两难时,县委书记王业美带着副书记谢志芳等人到十二里半公社调查研究来了。 这是一个全县“产量最低、社员最穷、集体经济最薄弱、农户最脏、病人和小孩最多”的生产队。那天,狄龙江向王业美介绍了前郢队的情况,王业美问他:“你心里可有数,你打算怎么搞?”狄龙江不敢直说,就绕了一个弯子,说:“怎么搞呢?这不太好说,按队里的说法只有搞单干。”狄龙江有意把“单干”两字咬得很重,又补充道:“我了解过,这个队从成立人民公社以来就很少上缴公粮,后来干脆不缴,原因是他们自己的口粮都没有着落,哪来粮食上缴?一到冬天就吃救济、吃贷款,到时候买种子、化肥的钱全是从信用社贷的。”听完狄龙江的汇报,王业美对随行的人员说:“我们去看看。” 王业美一连看了几户,贫穷的程度都差不多,此情此景,使他很是心酸。他对狄龙江说:“老狄,前郢的确比较特殊,二十几任都没有搞好,也没有其他好的办法,就按你说的单干搞一下,对县里我们就说是分田到户,不要说单干。”他又问谢志芳:“你看怎么样?”谢志芳说:“可以搞,我们是根据群众的要求做嘛。”王业美转过身来,肯定而关切地对狄龙江说:“就这样吧,你放心干吧!也不要宣传了。”他看到狄龙江有点犹豫,就鼓励说:“你不要怕,有什么我们负责。”狄龙江说:“我不是怕,我是没有搞农业工作的经验。”王业美进一步鼓励道:“行,你大胆地干。”谢志芳也在一旁帮着打气:“你怕什么,什么东西开始不都是学来的?”最后,王业美果断地对谢志芳说了一句:“就这么定了。”看到县委书记支持自己的态度这么坚定,狄龙江心想,那就干吧!王业美说:“我批准你们搞,但这不是县委意见,其他生产队不准搞。”前郢生产队就这样成为滁县地区第一个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调研回来后。王业美书记召开县委常委会,会上他介绍了前郢生产队干部、社员的强烈要求,建议县委批准前郢生产队作为包产到户试点。根据来安县档案馆会议记录记载,在县委会议上,只有王业美一人坚持实行责任制不动,其余县委领导均表示须及时纠错。在这种情况下,王业美既没有放弃自己的意见,也没有强行要求常委会通过这个建议,而是宣布以自己个人的名义批准前郢生产队搞包产到户试点。王书记说:“我当了几十年的兵,为了保家卫国,为人民翻身当家做主,生死都不怕,‘大包干’这条路,我无所畏惧地带领全县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为了防止将来出问题连累别人,他特地关照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将此决定记录在案。就在这次他表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难道我们共产党的县委领导还不如封建社会的唐知县! 前郢队的群众听到县委领导允许他们“分田单干”的消息,心情一下子激动起来。狄龙江与队干部商定,将上水田、下水田和不好的田作了合理的划分搭配,对于困难户和五保户,实行统筹,最后根据群众意见,采取抓阄的办法,各人凭运气,抓到什么就是什么,谁也不怨谁。由于实行了“分田单干”(实质上是“包产到户”),前郢队1978年获得了大丰收,产粮十几万斤,基本上达到“翻一番”。“包产到户”,给前郢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山庄带来了二十多年来未曾有过的景象。粮食产量比上年增产高达52·7%,创历史最高记录;第一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四千五百多公斤;第一次向国家归还贷款一百六十元;第一次全部完成生猪、家禽、鲜蛋的交售任务;第一次几乎家家都杀了过年猪。包产到户责任制不光使产粮地区增产,同时也激活了安徽的林、副、牧、渔各业的复生和崛起。前郢改革的日子1978年10月比凤阳小岗村早了3个月。而此时,开启中国改革开放新局面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还没有召开。王业美始终采取“不宣传”的态度,坚持“分田单干”的名称,才使前郢与“中国改革第一村”失之交臂。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是划时代的里程碑,但在那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一次再伟大的全会也不可能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所有问题全部解决,根深蒂固年久日深的“左”的思潮的阴影,不可能不继续影响着新颁布的党的政策,因此,就是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已经到来的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会上“原则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农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也还明确指出:“不准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而来安县搞的就是“包产到户”,就是“分田单干”,正是和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相悖。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了甘肃省档案局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按语强调当前人民公社实行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应该稳定”,认为“分田到组、包产到组”在政策上有问题,要“坚决纠正错误做法”。这虽然只是一篇读者来信,但《人民日报》作为党中央的机关报,在版面上那样安排,又加上那样的按语,人们自然明白它的意图和分量,所以引起安徽农村干部群众的一时恐慌和猜疑。于是就应了一句俗话:“出头的椽子先烂。”当时来安县委书记王业美成了全国集中批判的靶子,火车、汽车经过来安附近时,车身上都被贴上了斗大标语:“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由于王业美成了众矢之的,此后,因担心受牵连,县里各级干部与王业美迎面走过都不多说一句话。为此,王落得一个“单干书记”的称号。 3月16日上午,时任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到了来安。了解到魏郢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是县委书记王业美同志批准的试验点。万里同志告诉他不要理睬“张浩来信”,你们该干什么干你们的。有的同志说,邻居江苏拉大横幅“坚决抵制安徽的单干风”,万里同志不屑一顾地说,不要理他,“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有的同志表示,《人民日报》是中央党报,头版头条我们确实害怕。万里同志讲,《人民日报》是公共汽车,别人能上,你们也能上。他们能写人民来信,你们也可以写人民来信。他能上头条,你怎么不能上头条?他还对地委、县委同志说,不要像“文革”时期,一见北京来电就不得了。农民饿肚子是找县委还是找《人民日报》,报纸能给你饭吃吗?要自己当家!按照万里指示精神,安徽省委写了一篇题为《正确看待联系产量的责任制》的读者来信,3月20日在《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发表。《人民日报》也加了编者按,承认发表张浩的来信和编者按语其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当注意改正。这场风波才得以平息,安徽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被保住。 三、扶贫书记 1979年9月,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下达后,各种不同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如雨后春笋般地在来安县农村普遍推行。随着包干到户生产队的不断增加,因种种原因导致生产仍很困难的农户也在增多。为什么会出现上述情况,县委通过分析认为,农村的贫困户,过去就存在。实行责任制后,农户间劳力强弱、家底厚薄、技能高低等差别的存在,有的上升快些,有的上升慢些。个别遇天灾人祸或不好好劳动的,还可能拉下来。如不采取措施,贫富差距将会增大。就这样,农村扶贫工作摆上了县委的议事日程。 经调查全县有5319个贫困户,占全县农户6%。王业美提出,既要给“冒尖户”锦上添花,也要给贫困户雪中送炭,要把扶助贫困户作为完善包产到户责任制重要内容来抓。1980年春,经过认真调研,选择在革命老区全县闻名的“三靠公社”(吃粮靠回销、生产靠贷款、用钱靠救济)邵集公社进行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扶贫工作暂行办法》:(一)、确定扶贫对象标准:1、缺乏主要劳动力或主要劳动力患病,生产有困难,收入不足维持本县最低生活水平的;2、家底薄,缺少最起码的生产工具、资金、衣被等生活必需品的;3、欠债多,收入少或遭天灾人祸,依靠自身努力,在短时期无法摆脱贫困的;4、实行计划生育前未成年子女多,劳力少,长期入不敷出,生活困难的。具体标准是人均口粮不到六百斤,收入不到60元。根据这一标准,在充分调查摸底基础上,由群众评议,大队审查,最后由公社批准,确保扶贫对象定的准。(二)制定扶贫规划。1981年全县调查统计有贫困户5319户。本着“态度要积极,步子要稳妥,效果要显著”的精神,从本地的人力、物力、财力出发,对贫困户作出分期分批的扶持,到1985年,除少数特殊情况外,贫困户均能达到或超过一般社员的生活水平。(三)、落实措施。1、扶贫要先扶志。大力宣传国家关于扶贫的方针政策,扶贫是“扶”不是“包”。脱贫主要是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救济为辅,要促使贫困户树立脱贫志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持家、自力更生的精神。2、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生产上做到“四包”、“五优先”,就是包耕、包种、包管、包收,优先供应化肥、优先安种、优先给予用水、优先帮助发展多做经营、优先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层层包干,责任到人,做到政治思想有人管,实际困难有人问,不懂技术有人教。3、积极帮助贫困户发展家庭副业。在搞好生产的同时,积极扶持他们发展养殖业、种植业或其它家庭副业,在资金、技术、物资方面给予帮助。4、多方支持,减轻扶贫对象负担。生产队适当减免提留任务和超支款;粮食部门可以减免统购任务;农行发放贷款,在利息和归还时间上给予照顾;卫生部门免收挂号费、注射费,按成本或减收医药治疗费,尽量送医上门;教育部门减免学杂费;商业、供销、计划、物资等部门以扶贫为己任,通力协作。(四)、建立档案。1、填写扶贫规划登记名册,一式三份,县、区各一份,自存一份。2、填写扶贫对象分户规划表。扶贫户家庭人口、经济状况、致贫原因、扶持措施、扶持人姓名、脱贫和还款期限等逐户填写。一式两份,一份报县,一份自存。3、各式表册填写清楚,装订成册,长期保存。4、随着新老困难户的变化,要及时加以补充和修订。(五)、加强领导。1、健全各级扶贫组织。县成立扶贫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分管农业副书记,分管农业和政法的副县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区、社、大队分别设置相应的领导机构,成立扶贫领导小组,都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1981年6月19日,来安县扶贫委员会成立,县委书记王业美任主任。2、干部层层包干到户。领导带头,层层包干,明确责任,一包到底。3、协调上下承包关系。扶贫户无论哪一级负责包干,领导体制不变。4、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县里每年组织两次检查,公社要组织3-4次检查。《暂行办法》强化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明确了扶贫工作具体措施,指明了扶贫工作正确方向。全县扶贫工作有标准,有制度,有措施,有落实,推动了全县扶贫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来安县扶贫工作之所以能在试点基础上较快的全面推开,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扶贫工作列为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等五大班子负责人以身作则,带头包户扶贫,县直机关部、委、办、局、公司负责人每人在城周15里以内包一户,区、社、大队书记、主任和区、社直机关干部及区、社直单位负责人,也都要包一户贫困户。包干任务是:与扶贫户经常开展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帮助安排生产,制定脱贫措施,解决实际困难,总结经验教训,适当参加劳动,签订脱贫合同,确定脱贫和还款时间。为保证扶贫工作不因人事变动而间断,来安县委还制定了扶贫工作四项制度:1、建立扶贫检查制度,每年对扶贫工作进行四次检查;2、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扶贫列入干部岗位责任制,惩罚分明;3、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为“爱民扶贫日”;4、干部调动工作,离退休时,一律办清扶贫户交接手续。县委书记带头,各部门通力合作,保证了扶贫工作有效进行。 1981年夏,全县面上开展扶贫工作之初,县委运用农业联产承包制的经验,采取各级干部包干扶贫济困的办法,“五大班子”成员每人包扶一户,王业美书记包扶3户,还动员县直机关,区镇乡村干部参与包扶。在他们的带动下,共青团、民兵、妇女等组织都加入到扶贫队伍中来,不少专业户、先富户也主动要求包户扶贫。刚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那会儿,县区社三级干部下队往专业户、冒尖户家跑得多,很少去贫困户家,加上对贫困户生产上出现的问题解决不够,午秋两季兑现合同又要上门催要,造成党群干群关系淡薄。扶贫工作开展后,各级干部把扶贫作为自己的工作责任,抽空就到他们家中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密切了相互间的联系。扶贫中,有的同志把节假日当作“扶贫日”,帮助安排生产,落实有关措施,有的还到田间地头参加锄薅收割;原来对农业一窍不通的,也关心起农时节令,学习育秧、防病治虫和多种经营知识。扶贫对象家中有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各级干部时刻记挂在心间。县直机关的同志主动捐款捐物,解燃眉之急,助弱者之需。据统计,共捐款24万多元,粮票近万斤,衣服8200多件。 扶贫工作的开展,使一部分缺少资金、劳力、技术的农户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激发了他们的热情,积极投身到脱贫致富行列,面貌很快有了改观。但有些扶贫户,尽管给予了较多的支持和帮助,效果不明显。究其原因,这些户大都志短身懒,缺乏奋发向上的志气。帮扶单位既重视物质资助,又重视思想教育,扶志扶本,标本兼扶,使他们增长了脱困的勇气。张山公社有个扶贫户,因好赌妻离子散。确定为扶贫对象后,一度没有对症下药,扶贫没有起色,有的人讲他是“属猪大肠的扶不起来”。县负责扶持的同志思想工作、物质帮扶两手抓,促使他去除恶习,立志创业,农副业生产干得非常起劲,第二年就成了面条加工专业户。 经过一年的努力,来安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产生广泛社会影响。据相关部门统计,县扶贫办1981年初确定的第一批3229户扶贫对象,到年底已有60%以上初步解决温饱,少数已迈上致富之路。1981年7月6日,安徽省委皖发(1981)66号文《关于批转来安县委关于做好扶贫工作的汇报材料的通知》充分肯定了来安的扶贫工作,要求全省各地,都能像来安县委一样,认真抓好扶贫工作,并注意总结这方面经验。文件指出:这是一份来安县委在滁县地委三干会上的汇报材料。《汇报材料》总结了我县开展扶贫试点以来的工作经验,强调扶贫工作是完善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农村社会救济工作新的发展和改革,对于密切党群关系,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安定团结,发展生产,改善农村面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搞四化,都有极其重要意义;扶贫对象确定要准,包干干部责任要明;扶贫不是少数人的事,要大家齐动手,各部门协调合作;扶贫要先扶志,不能让贫困户产生依赖、靠公思想,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根本上帮助贫困户搞好生产。省委文件下发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人民日报》记者许仲英多次来我县调研了解扶贫情况,中组部、新华社、国家农委、《中国农民报》、《光明日报》等多家单位、媒体来我县调研报道扶贫情况。1981年9月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载题为《来安县干部包干扶助困难户》的报道,并配发“爱富帮贫”的短评。1981年10月县委书记王业美受邀赴北京向国家农委、民政部汇报我县扶贫工作并向中央政法干校民政班作报告。1982年3月9-11日,1983年5月22-24日安徽省第一、二次扶贫工作会议均在我县召开,副省长孟富林主持会议。两次省扶贫会议不仅肯定、促进了来安扶贫工作,更把来安扶贫经验推向了全省,乃至全国。1982年春,来安县被评为全国扶贫先进单位,王业美应邀赴北京开会,分别在中央民政干校学习班和全国第七、第八次民政工作会议上汇报扶贫工作情况和经验。1983年9月21日,《北京周报》用英、德、日3种文字发表题为《扶助贫困农家》一文,向国外介绍来安农村开展扶贫工作情况。 来安县八十年代的农村扶贫,不仅以其成效回答了当时人们普遍关心的“两极分化”问题,还为建立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做出了贡献,而且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改善、促进了社会风气的好转,劳动者的精神面貌、劳动生产技能和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王业美书记本来设想用5年左右时间,使全县现有贫困户基本实现脱贫。但是,在他调离之后,扶贫工作也随之谈出来安农村改革的发展进程。1988年3月14日,王业美突发冠心病逝世。噩耗传来,来安县3000多农民自发赶到滁州,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为他送葬。王业美在来安任职不到4年,离开来安已有40多年,然而,来安人民没有忘记他,在谈到他时,总是充满着赞叹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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