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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资讯] +1 !来安新增一医保定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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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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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的相关规定,下列医药机构符合医保协议管理相关条件,拟将其作为来安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凡有异议者,请于7日内(7月17日17时前)向来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地址:来安县来阳路99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239200
电话:0550—5610396
邮箱:laxylbzj@sina.com

信息综合自:来安县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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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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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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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3 天前 手机发帖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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