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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轻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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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09-3-23 20: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够1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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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09-3-24 16: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51楼雪山于2009-03-23 20:02发表的 :
至少够1条了

请说出任何一条,并且说明学下入住格言,欢迎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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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3-25 14: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会努力滴 [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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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3-29 13:5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粱一梦的版主身份可以加入了,已经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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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4-3 18: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飘过~~~~只留下浅浅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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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5-7 07: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会员名:马梁机电
满足条件:爱心助学

入主宣言:来安论坛越办越好!永远跟着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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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5-7 12: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看看,不想成为名人,我喜欢保持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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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5-7 12: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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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09-5-15 16: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整天就知道泡坛,怎么把这事给忘记了?
对了,我可以进入吗?
我的宣言是:来安论坛,来安人的精神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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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09-5-16 14:3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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