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再见理想 - 

来安杀人案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7 天

连续签到: 23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7-26 20: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不来,天大一笔散伙为什么要杀你的亲人?孩子5岁你坐4年的牢你老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你想想看是不是。不知道你现在后悔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7-26 21: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就这么一点信息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楼主| 发表于 2009-7-26 21: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详细消息 等轻风消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7-26 2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瞬间的凝固诠释了悲惨的世界 。。。 。。。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7-26 22:36:5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时间栏目都放出来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7-26 23: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会总是不能和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7-26 23: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听了一天这个消息, 都传疯了, 什么版本都有,不知道那个才是真的~

真作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7-27 00: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作孽==刮风打雷下大雪;
人作孽==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自绝于人类救不活!
早早开除出地球,

放到太阳上去-----
火化他个灰飞烟灭-----
-------方解我人类心头之愤

==========恨实在难平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09-7-27 06: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多深,恨多深?
大变态
HOHO
哪有解不开的误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7-27 08:0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男的是好赌钱 打架进去的 出来发现老婆又有男人了 其实这也能理解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