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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来安一社区管委会主任涉嫌贪污受贿十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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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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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30 20:3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8月28日上午,安徽省来安县人民公开审理原来安县新安镇建阳社区管委会书记、主任任长春贪污、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任长春自1995年至2008年在其任来安县新安镇西门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原新河居委会书记、主任、建阳社区管委会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8000元,为他人谋取结算工程款、拆迁、开证明、建房等相关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截留部分单位售房款、租金不入帐的办法侵吞公款44000元,其个人实得24000元。
  由于本案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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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9-8-30 20: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78000+24000 和标题差别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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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30 20:5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居委会牛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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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8-30 21: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现在的居委会权利大的很,什么底保,什么住房补贴费,都是他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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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30 22: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好,不算太多,比张传权少多了,为什么当官的不为民办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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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09-8-30 22:44: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法院网是怎么知道的?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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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09-8-31 14: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不要说这种损话,如果我们不小心,什么消息都随便发,那你估计以后看新闻只有去E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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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09-8-31 18: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没有监督,如果人人都来监督就不会有此事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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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09-8-31 19:2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来万,还算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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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09-8-31 23: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第9楼反对台独于2009-08-31 19:24发表的 :
十来万,还算贪吗?

跟你想法一想 大狐狸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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