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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入伍,可按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同时,退役的高职生参加普通本科考试,可享受单独划线、计划单列等优惠。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我省今年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已经开始,预征对象要在本月底前报名。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今年我省入伍征集对象为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其中,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11月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未参加预征的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回原就读学校补办相关手续;12月31日前:报名应征的毕业生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2010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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