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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关心来安人 - 

来安县第三中学退休教师秦立梅捐献了眼角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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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30 19: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老师一路走好!!向秦老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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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30 19: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遗体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以及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   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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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30 19: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来安有没有医院接受捐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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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30 20: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老师一路走好!!向秦老师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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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30 21: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我看了无数遍了;生前只是一个普通的人民教师,去世了,做了一件让世人感动的事情,她是来安人,是来安人的骄傲,我们永远怀念她,她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秦老师愿您在天国保佑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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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21:37:01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老师不愧是人民的好老师,是来安人民的骄傲!我们怀念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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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30 22:4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秦老师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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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04: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雪岭的诗都是秦老师收集的,拜读过。此时,痛闻秦师辞世,心如刀绞。慈母为儿呕心,母痛别而立著。如今,母辞世,志不忘人世之痛疾,岭之幸哉,吾辈之痛哉!
望楼主告知秦师之墓台,以吾祭拜!感之!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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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4 11: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她是施官人    还帮他儿子写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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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9-4 12: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是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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