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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法网恢恢 - 

昨晚白鹭泉歌厅有人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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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3-3 17:4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他的偶然性就有他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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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3 18: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他的偶然性就有他的必然性!
七两银子 发表于 2010-3-2 22:44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肯定有什么矛盾,不然怎么会下手这么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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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3-3 19: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扯淡的时候一个比一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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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 23: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问过赵本山了他叫我告诉你们连续扯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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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3-4 07: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8年6月4日晚,在来安县新安镇“白鹭泉浴场”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到来安县投资的客商姜某被人殴打成重伤。7月3日,经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该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他们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6月4日晚,来安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外来投资商姜某在新安镇“白鹭泉浴场”更衣室被人打伤,伤势不轻。来安县公安局值班领导立即率民警赶赴现场。受害者眼部伤势较重,打人者一伙三人,案发后逃之夭夭。局领导当即从刑侦大队和城南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迅速成立专案组,并要求迅速破案。
    一名外来投资者被人打成重伤,这在来安县近几十年来还属首次,此事迅速在来安城传开,来安县委、县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公安机关不惜一切代价,尽快破案,依法严惩肇事者。
    专案组马不停蹄地展开侦查,因受害人眼部受伤,不能正确描述嫌疑人的体貌特征,但他听声音确定,打人者应是来安当地人。经走访在场群众,有人悄悄向专案组反映,犯罪嫌疑人可能是来安县汽车站的工作人员。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这一线索开展工作,在向汽车站经理丁某某了解情况时,民警敏锐地发现,丁某某的神情有些异常,说话有时也词不达意。经进一步调查,发现丁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办案民警耐心细致的工作,丁某某终于交待了其指使本站职工王某某、曾某某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专案组民警立即对王某某、曾某某进行抓捕。6月5日凌晨5时许,三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归案。
    经查,2008年6月4日20时许,来安县汽车站经理丁某某和外来客商姜某同在来安县“白鹭泉浴场”更衣室内穿衣服,因琐碎小事,双方发生口角,口角中丁某某没有占到便宜。恼羞成怒的丁某某便打电话给安县汽车站职工王某某、曾某某等人,告知自己被人欺负,让他们立即赶到“白鹭泉浴场”。王某某、曾某某迅速赶到白鹭泉浴室更衣室内,丁某某见援兵赶到,立即对姜某发难,并指使部下对其殴打,致使姜某眼睛受伤(后经鉴定为重伤害)。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某、王某某、曾某某已被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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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09: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为什么事非要大大出手呢…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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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4 14: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一啤酒瓶他就狗屁了~

看来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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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4 19: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在县政府门口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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