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秦立梅老师,愿您在天堂与陈雪岭哥哥重逢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2-28 21: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圆缘草 于 2010-2-28 13:03 编辑

当我还在上高中时,班主任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书,名为《百合语丝集》。书中选取了名言,格言、警言、箴言2000条。一直被我珍藏,常常翻阅它,激励着我好好学习!当时我得知“ 语丝”的搜集者是一位在26岁那年因车祸而失去生命的年轻人陈雪岭。他母亲便是来安三中的退休教师秦立梅老师。这位平凡的母亲在整理儿子遗物时,惊讶地发现她身为工人的三儿子,收集记录的资料竟有113本,约600万字。于是,这位母亲强忍悲痛,决心把他收集的资料分类整理,出版发行,奉献社会。历尽艰辛耗时半年独自整理书稿,并四处奔波联系出书事宜。这位可敬母亲的爱子情怀闻者无不动容!从那时起我便记住了这两个名字,书中好多名言警句至今仍被我挂在嘴边,激励自己奋进!
     现在,闻听秦老师离开我们了,又捐献出眼角膜,对社会尽最后一点力,我深深的敬佩着,她不愧为师者,虽然我从未见过她,但她的事迹我铭记于心,秦老师,愿您在天堂与陈雪岭哥哥重逢!您的精神长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2-28 21: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向秦老师致敬,向秦老师默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2-28 23: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老师致敬  听说过这件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 07: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是我的好老师 愿老师走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1 09: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秦老师走好。

我曾经的政治老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