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温故知新 - 

从“贪官东窗事发前后仍有贿赂款入账”想到的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1:2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鉴定完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1:5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鉴定完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2: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一下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2:47:49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3: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找个机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4: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3-20 06:46: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位置好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67 天

连续签到: 4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3-20 15: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已经审阅,建议县纪检委转发相关岗位大官认真学习。{:1_29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3-28 11:4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学习过了!不会前腐后继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4-12 12:5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击揭露贪官的丑恶嘴脸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