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大度人,来安论坛希望你回来!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4-25 09: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论坛有段时间了,对于论坛本人也较熟悉,来安大度人,一个论坛有争议的人,我喜欢他的直白,犀利,爱恨憎明。虽然属于愤青派,但是论坛不可以缺少这样的人,一个社会的层面很多,难免就有正面和负面的事情,来安大度人能把负面的事情讲述出来,其实就是一种社会的监督,为什么总是说好的呢,来安电视台天天都是好新闻,好会议,天天观众都在看吗,你难道怀疑播放到这样节目的时候,观众不会换台吗,有审美疲劳,我们也有来安新闻的观看疲劳,不说那么多了,来安论坛希望你回来,相信老大也是希望你回来的,我们期盼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25 09:4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你能够回来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4-25 09: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翘首期盼,来安论坛少不了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25 10: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的想法,表弄不弄就带上"来安论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5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1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是什么意思呢,那要说来安人们欢迎你回来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4-25 10:3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潜水艇 于 2010-4-25 10:48 编辑
楼上是什么意思呢,那要说来安人们欢迎你回来吗?
永恒 发表于 2010-4-25 10:24



   嗯,对,你再带上全世界人民,那不更{:1_301:} 了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4-25 10: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LZ能代表论坛吗?你又不是斑竹{:1_269:}
如果是斑竹还差不多{:1_27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4-25 12: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无需郁闷,“认真游戏,但牢记游戏终归是游戏”呵呵呵借用楼上签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4-25 16: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论坛有段时间了,对于论坛本人也较熟悉,来安大度人,一个论坛有争议的人,我喜欢他的直白,犀利,爱恨憎 ...
永恒 发表于 2010-4-25 09:29



   大度人,偶有同样感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4-25 19:0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支持潜水艇的意见;楼主只能代表你个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