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qingtianzhu - 

有感于来安政坛的震荡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0 15: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来安的事情很无奈!在外的来安老乡,开开心心走自己的路,挣自己的钱,保重自己的身体,来安的天不会塌下来,即使塌下来,也会有我们生活在来安的高人顶着!你们就不要费心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20 15: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生常谈了{:1_300:}老百姓都能认识到的问题,zf还能不明白?但是以今为止,为什么还是改变不了这种状态呢?这是为什么呢? 未命名0..gif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20 16:0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让大家都行动起来,让我们的网络监督起来,让阳光照亮每一个黑暗的角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20 16:32: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qingtianzhu


    风雨欲来风满楼,黑云压城城欲摧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0 16: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好,但愿来安的明天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0 16: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析的很好,但愿来安的明天会更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20 20: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在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群贪官吗?杀一能禁百吗?层出不穷,还有未曾查出来的,还有一群正在等着贪的官呢!只有在毛泽东政策领导下,才能把来安县振兴起来,才不会出这么多赃官,还来安人民一块干净天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0 20:3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址电上这[一上上男曙是卤国是曙蝇是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5-20 21:2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好,写的真实,写出了大家心底的话

可惜许多为官者不会这么想,不会这么做

另,这些官员只是被免职了,又多了几个只拿钱不干活的主,在任时贪,卸任后还让人民养着,现在什么世道啊。

应该直接开除公职,判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0 22: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打酱油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