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曝光台] 渴望有个温暖的家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5-22 22: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长期居住在新安镇双塘村花园队陈郢水库边的住户,所居住的几间破旧砖瓦房为1992年建(有原双塘乡土地所发的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现已成危房,在今年4月份锅屋梁棒断裂,差点砸伤我的父亲,一下雨就到处漏水,已经无法居住。早在去年6月份我们就履行翻建住房的申报手续,新安镇也派人进行了核实,并拍下了危房的照片。我们也想通过合法的手续后再翻盖,但新安镇政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予批复,多次询问未果,为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我们迫不得已扒掉危房进行翻盖,施工到5月17日,这天傅长奉局长突然带着机械和执法人员,不问缘由,在未告知我们的情况下强行的就把我们在建的住房拆了,您领导下的和谐来安就是这样执法的吗?父母亲年近八旬,急的是寻死觅活,父亲的双眼急的是间歇性失明。
      我们下岗多年,以低保维持生计,千辛万苦的攒点血汗钱所建的房却被强行拆除,毁于一旦。我们苦苦哀求这位局长大人,手下留情,但无济于事,口口声声说是金县长叫我们来拆的!这儿有无批件正在建房的,而且是一套一套建在耕地上。我们是在房子已经不能居住,不能再等批件手续的情况下,在原宅基地上、非耕地上翻盖的呀?!为何单拆我们的房啊!政策面前难道不是人人平等吗?我们不都是您---金县长领导下的百姓吗?现在我们一家老小就挤在半间危房和猪圈棚里,昨天一场大雨,四处漏水,提心吊胆的度过一夜。孩子现在正面临高考,痛心啊!难道我们百姓想住一个安全的居所有错吗?
      金县长!你希望你的人民住在破旧要倒的危房中吗?您肯定会说:“不”!恳求您给我们恢复建房!
      金县长!我想有个温暖的家!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2 23:4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22 23:5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不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3 00:3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一个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5-23 03:0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努力~~各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3 03:4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3 04: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啊! 一个字牛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3 05:54: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帮你 喝喝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23 06: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潜水艇 于 2010-5-23 06:04 编辑
我们是长期居住在新安镇双塘村花园队陈郢水库边的住户,所居住的几间破旧砖瓦房为1992年建(有原双塘乡土地 ...
参与交流 发表于 2010-5-22 22:24



    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你的报告递上去了,你就应该天天去盯着,天天去,天天去。要不然的话,你的报告永远在工作人员的案头上摆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5-23 06: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找个机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