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县长信箱,我拿什么来“爱”你!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5-31 12: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别的不说了,我只想说:“来安政府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真不知道你们的眼睛怎么了,还是你们的理解能力太差。。。。。。。。。。。。”大家仔细看图吧!会有惊人的发现

未命名.jpg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5-31 13: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局什么时候接管电信局了?哈哈哈
不过人家起码有回复了嘛,比看见假装没看见的要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9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31 16:0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笔误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5-31 16:4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素质太差,来安人民白养了他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5-31 16: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笔误吧。
纸戒指 发表于 2010-5-31 16:04



   
我真的希望是“笔误”!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5-31 17:4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人员就那么大的能力,想让他们提高工作水平,还不如要他们的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5-31 17: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5.31号才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5-31 21: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围观一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5-31 23:3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一下{:1_27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6-1 06: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未命名.jpg

已经更改了,希望下次不要再犯这样弱智的小毛病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