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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话想说 - 

李文龙在凤阳受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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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11 17:27:12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局的现在和过去的有的所谓领导还逍遥法外啊!
有话想说 发表于 2010-6-5 15:47



    他们为什么不去抓它们,一群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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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11 1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貌似是倪文龙吧?不是李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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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6-12 17: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不忠于党,不忠于人民的下场,杀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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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6-14 15: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小岗村人


    你们是不是同流合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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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19: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东西 过去了就过去了 潮起潮落 满街都是贼 抓到谁 谁倒霉 没必要在落井下石
我要一桶浆糊 发表于 2010-6-7 11:11



    赞同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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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20: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局的现在和过去的有的所谓领导还逍遥法外啊!
本内容转载于来安论坛 - 来安县网络交流平台,文化信息旅游房产! ,本贴地址http://www.laian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63033,发布回复有积分,欢迎加入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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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9 19: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错,不,叫罪责吧,法律已经对于应有的罪责进行的惩处,何必还咄咄逼人呢?也许出于私人的愤恨,社会的舆论,但不能代表法院,也不能代表刑罚,天道茫茫,自有公断,做人留一线,才体现出应有的涵养,三教九流,不以势取人,当权时的门庭若市,遇难后的形单影只,环境如此,又何以怨人?
如此,客观而言:
首先是体制问题,不单单仅此一人,为何?弊端是制度缺陷爆发的产物,权利是一切的根源;
其次是病态的依附关系,当今社会,无关系、人脉,寸步难行,你来我往,久而久之,见怪不怪;
再次是监督不力,为什么非要等到人仰马翻,才知道去抓,去管,去制裁?平日的监督体制去哪里了?平日里金玉于表,包裹的五光十色,缺乏提点,管辖,督促;
最后是个人自制力,无欲则刚,但人的欲念的无止境的,贿赂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劫难往往在盛宴下悄然酝酿,而这些高水平、高能力的当权者,往往以聪明而傲而忽略了最本质的自律、自省。

李文龙有没有罪?我们不该去论断,那是法律的评判,就事论事,我们只能说,他做错了,而这个错误不仅仅是表象那么简单的东西,而来安也并非一个李文龙就能一手遮天,于人于己,在此挖苦讥讽难道就是正义的化身?就有意义?擦亮眼睛,你该看的,不是一个因受贿而关押的罪犯,你该看的,是这罪责的根源,领导干部廉政建设之风,还需加强。

仅表个人些许看法,不作评价,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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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3: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抓到的在哭 没抓到的在偷着乐  没一个屁股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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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22 15: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1_267:}{:1_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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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22: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怕瓦落地 发表于 2010-6-22 15:04



    这句话不对,不能因为当了领导干部,就经受不住诱惑=。=
要客观的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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