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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5 18: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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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领导对该贴非常重视,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县长信箱中进行回复,现将相关摘要内容如下:
一、西外环路安置情况
西外环路建设涉及1个村3个社区13个村民组,应搬迁81户,应拆面积约16000平方米,截止6月22日,已完成搬迁67户。搬迁总体实行三种安置方式。一是划地安置。高郢社区大柳组祖居户(本组户籍且有承包地),可选择在大柳安置点建房,每户面积160平方米;沿路新桥、红庙、旺塘等村民组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可在西外环路以西组内按照“填庄补齐”的方式协调宅基地160平方米新建房。西外环路采取划地安置方式的共21户。二是产权调换。整条道路凡不符合划地安置的搬迁户均可选择此种安置方式,按常住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相近户型选择安置房。三是贷币补偿。凡不符合划地安置又不愿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可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近期高郢社区大柳村民组建房督查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加大对高郢社区大柳村民组附近建房的督查力度,截止6月中旬,发现该处共有7户在建设临时建筑,其中蔡某某、彭某某、沈某某、朱某某、王某某6户建设的房屋属违章建筑,县城管执法大队已分别进行了拆除,但彭某某户后在新安镇取得临时建房手续,另一户林某某经新安镇同意建临时房一间,约25平方米。
三、关于反映大柳村民组存在享受多种方式安置问题的调查情况
新安镇对高郢社区大柳组安置进行调查,没有发现即通过采用安置房方式得到安置房,又就地新建房屋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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