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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应该关注俞德华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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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4 10: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来安论坛上对俞德华案件的讨论很火爆。一方认为检察机关执法枉法,制造冤假错案;;另一方认为俞德华是个清正廉洁的好干部,应该还其人身自由。两方争论的焦点都可以归结为同样的问题,那就是法律的严肃性。我认为这是民意的反映,民意不可违呀,应该引起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重视。
      第一、在俞德华没有被检察机关调查前,应该说俞是位非常敬业的科级领导干部。他到建设局任职两年多时间里,为来城的城市建设做出一定的贡献,群众对他的口碑很好。现在他被检察机关调查,面临着判刑,将要失去政治生命和人身自由,县里领导关注一下他的案情,应该是可以的。
     第二、县里成立有纪检监察和检察、公安等部门单位参加反腐败领导组织,负责协调全县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俞德华案件检察机关侦查结果认定他贪污受贿经济数额大,俞也是科级领导干部,符合大案要案的条件。对发生在本县的大案要案,县委县政府有责任过问这起案件。
     第三、社会上对俞德华案件作出了强烈反应,认为他是被冤枉的。党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如果他真的没有贪污受贿行为,将去坐牢,失去自由、丢掉后半生的饭碗,对他来说,不就是天大的冤枉了吗?对俞的最后结局,县委县政府能熟视无睹吗。
     第四、不论社会上对俞德华案件有什么争议,都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反腐败工作和司法工作都应该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我这样说,并不是要求县委政府干预检察机关独立办案。县委县政府应该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俞德华案件情况,向市检察机关建议,对俞德华案件重新调查取证。如果俞德华贪污受贿证据确凿,应该受到法律惩处;如果证据不足,应该恢复俞德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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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14 11:04: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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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6-14 11: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明白,最近论坛上是哪些人天天为贪官分子鸣冤叫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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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14 12: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1_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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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6-14 12:47:46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1_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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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6-14 13: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月亮山 于 2010-6-14 13:22 编辑

希望不冤枉好人,也绝不放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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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14 14:5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只怕越描越黑,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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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6-14 15:38:35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小月 发表于 2010-6-14 12:47



    同意,同意!  有情况去县委,县政府,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检察院或者上级部门去反映,去检举,在论坛里说有个*用,只会越描越黑!
有可能你的目的就是想提高帖子的点击率的哦!如果这样的话,我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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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6-14 16: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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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6-14 22: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1_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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