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看到大马的照片很亲切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6-16 17: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到南头大马,就象看到老朋友一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6-16 20: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感,尤其在外面的来安人,看见论坛中的图片就像回家了一样。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6-16 21:5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马是陈乔年当县委书记时建的。在任期间改变了象民谣唱的:“来安县破猪圈,老爷打板子,四门都听见。”城市面貌。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6-16 22: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来安的地标建筑物,现在人们还习惯的叫那地方:大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17 11:51: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在来安,大马是地标性的,现在还有人讲南头大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6-17 12: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亲切啊,曾经的地标!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6-17 13: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呢?是不是当废品被贱卖了拿去换酒喝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6-17 13: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马呢?是不是当废品被贱卖了拿去换酒喝了!
有话想说 发表于 2010-6-17 13:25



    停放在复兴路二水厂院子里面,应该有安排新的安放位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6-17 13: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轻风


    建议金县长将“大马”放置原处,或置于四里岔“市民广场”中心位置。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6-17 22: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和亲切,现在还和朋友们说大马那见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