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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男子4000元买个“老婆”
18年后被拐妇女终于回到亲人身边
18年前,南宁市刘圩镇女子黄某与亲人失散,被人贩子拐卖到安徽定远农村做“媳妇”。18年后,在南宁市青秀公安分局民警的解救下,6月12日黄某终于在端午节来临前,从安徽平安回到广西亲人身边。
1992年,南宁市刘圩镇青年女子黄某来到南宁市打工,2月份的一天当她在街上闲逛时,被两名30岁左右的妇女以带去打工为由骗上一列开往武汉的火车。火车开到了武汉,两名妇女并没有带黄某去找工作,反而将其交给一名40岁操安徽口音的男子。不久,黄某被该男子带到安徽省定远县农村,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该村的一名无业男子郭某。
郭某将黄某买下后,对其严加看管,处处限制其人身自由。从此黄某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在被拐后的第三天,黄某被郭某逼着结婚。黄某意识到自己是被人贩子给卖了,对此又哭又闹拒绝结婚。在异乡生活的18年来,郭某与黄某始终没有办理任何结婚手续。在1994年和1996年黄某为郭某分别生下一儿一女。
生完孩子后,郭某及其家人对黄的看管放松了很多,也不再限制其人身自由。随着时间的推移,黄某思乡之情越来越强烈,想到自己离家多年,与父母家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如今父母年事已高,加上与“丈夫”郭某没有任何感情,于是,黄某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解除与郭之间的不合法关系。
6月5日,定远县刘圩派出所接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分局刑警队电话,称曾是刘圩镇居民的黄某到该队报案,请求公安机关将其解救并带回原籍。最后在合肥与南宁两地警方的共同努力下,被拐18年的妇女黄某终于得以解救,终于在端午节来临前,从安徽平安回到广西亲人身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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