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致维加县长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6-30 23: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县长您好,今天见到您深感荣幸,知道成立急救中心是为了来安的一方平安,因为最近几年天灾人祸突发事件很多,成立急救中心是非常重要的事,相信来安人民对您也是充满感激之情,不过今天的这样的方式让人很不舒服,热辣辣的太阳下气温是很高的,让那么多人站在那听你们领导们一个个说话,热得脑袋冒汗,心里不高兴却要鼓掌,其实你们坐那应该也不舒服,可是为啥要用这样的方式呢,该训练就训练,需要抢救就抢救,该配备急救物资就配备,看消防官兵们也不容易,很辛苦的,又黑又瘦,为了保一方平安,付出了很多,提高待遇也是应该的.也不是说我们这些人不能吃苦,晒一下就抱怨,而是说做事要有意义,就象前几年金邦化工厂要发生爆炸一样,在周围群众都撤走的情况下,而我们这些人,都在厂里待着,我们没有放毒面具,没有任何自我保护的措施,如果真的爆炸了,也许就和厂子一块没了,可是我们还是不能走,因为治病救人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义不容辞.可是今天呢,真的没有必要,也许这样的方式也不是你的本意,但这样的方式让人会有误解----流与形式!要不是先前对金县长有所了解,可能我也这样人为了,真心的希望金县长能去掉这些形式化的东西,做实实在在的事!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1 01: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急急救中心?        人防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1 06: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急急救中心?        人防办?
愤怒的葡萄 发表于 2010-7-1 01:35



    在消防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7-1 07:4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习惯空调了吧  多在外面身体好{:4_138:}{:4_13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1 14: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是不在其位不知其证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7-1 16:03:36
县长能晒,咱们也应该能晒!不必计较县长是坐着的,咱们是站着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1 17:5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小月 于 2010-7-1 17:58 编辑

论坛就是这样的,也是表达心声的地方。只要不违法。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1 18: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靠你们见过几次温家宝总理叫人给他打伞的啊?拽什么吊味嗨!楼主说的就是实话真心话,我们县长人不错主要是一些拍马屁喜欢搞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1 18: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赞下楼主,严重的支持你,越是芝麻官越能冒*充,你看来安一弄弄来警车开道,交警站在路上拦住别的车子不让走,奥巴马也没有中国的县官拽啊,{:1_269:}。顺便说一下6楼你肯定是属犬的八,呵呵。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1 18:5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白衣天使啊,{:1_26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