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明月几时有 - 

[焦点话题] (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4 15: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县领导应该觉得惭愧,看看几年的盱眙,再看看现在的盱眙,丢脸不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7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7-4 20: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0# ssssss


    或通过微服私访的形式,能更有力度地揭露事物的内在。
指望有关部门,实有狼狈为奸之嫌。【很多的执法者们,练就一手乾坤挪移大法,闷下瞒上。十足的变色龙】
天地之间这杆秤,千万双眼睛看着你呀。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4 20: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6:}{:1_266:}{:1_26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4 20: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6:}{:1_266:}{:1_26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4 20:3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起来需要淡定,再淡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7-4 22:4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个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5 07: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看来是气愤了啊!生气伤肝!建议兰州还是走正当,合法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话说的有点官僚了)搜集证据,逐个击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5 07:3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淡定个毛!!!!!!!!!
明月几时有 发表于 2010-7-4 22:44



    相信政府领导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的,请拭目以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5 17:27: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永不止步 于 2010-7-6 10:36 编辑

据了解,县政府领导对该贴非常重视,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县长信箱中进行回复,现将相关摘要内容如下:

一、西外环路安置情况

西外环路建设涉及1个村3个社区13个村民组,应搬迁81户,应拆面积约16000平方米,截止622日,已完成搬迁67户。搬迁总体实行三种安置方式。一是划地安置。高郢社区大柳组祖居户(本组户籍且有承包地),可选择在大柳安置点建房,每户面积160平方米;沿路新桥、红庙、旺塘等村民组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户,可在西外环路以西组内按照“填庄补齐”的方式协调宅基地160平方米新建房。西外环路采取划地安置方式的共21户。二是产权调换。整条道路凡不符合划地安置的搬迁户均可选择此种安置方式,按常住人口人均40平方米的相近户型选择安置房。三是贷币补偿。凡不符合划地安置又不愿采用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可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近期高郢社区大柳村民组建房督查情况

县城管执法局加大对高郢社区大柳村民组附近建房的督查力度,截止6月中旬,发现该处共有7户在建设临时建筑,其中蔡某某、彭某某、沈某某、朱某某、王某某6户建设的房屋属违章建筑,县城管执法大队已分别进行了拆除,但彭某某户后在新安镇取得临时建房手续,另一户林某某经新安镇同意建临时房一间,约25平方米。

三、关于反映大柳村民组存在享受多种方式安置问题的调查情况

新安镇对高郢社区大柳组安置进行调查,没有发现即通过采用安置房方式得到安置房,又就地新建房屋的现象。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31

组织活动:3

签到天数: 8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11 1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金县长百忙中关心这件事情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