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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钱财 亡灵何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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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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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10: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专以盗窃墓室骨灰盒敲诈死者亲属的河南省沈丘县李某某等三人,在滁州来安县法院接受审判,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主犯李某某有期徒刑3年,另两名从犯李某、李某某有期徒刑1年和半年。至此,发生在来安县水口镇叶大山墓地的两起骨灰盒被盗案画上句号。
  墓地骨灰盒被盗
  2009年12月6日,来安县水口镇村民徐某某因病去世,老人有两个儿子大刘、二刘,两人以最隆重的方式将母亲火化并下葬在该镇叶大山公墓。徐的墓室经两儿子找专人设计,无论是墓室内部结构还是外部结构在墓地中都属上乘,一般人家选用的木质结构骨灰盒,他们选用了大理石材质的骨灰盒。
  然而,2009年12月11日,有人发现刘母墓室被人砸了,骨灰盒也被抱走。老人的两个儿子赶紧赶往墓地。果然如此,墓室的外墙壁上还留有“想要发信息”的字样,并留下作案人的手机号码:1351550××××。
  在距离母亲墓室数十米远的地方,刘氏兄弟看到另一座墓室也被砸开,内中骨灰盒也不见踪影。
  嫌犯中有一对父子
  在皖东农村,“掘坟”可谓天大的事了。刘氏兄弟向来安县110报警。经辖区派出所和来安县刑警大队民警现场勘查、走访,初步确认,这是一起敲诈勒索案。
  办案民警以受害人亲属的身份,按照犯罪嫌疑人留下的电话号码,开始和嫌疑人周旋。就在办案民警称对方索要6万元现金有点高,希望能降一点时,犯罪嫌疑人调侃地称至少给59999元,否则将毁灭骨灰盒。 “猖狂到了极点! ”来安县刑警大队三中队指导员陈金林这样形容嫌疑人,办案民警佯装同意要求,并约好在指定地点碰头交钱。
  2010年1月11日,是双方约好见面的日子,但主犯突然关闭了手机,此后连续10天左右,对方手机一直关闭。
  2010年1月21日,办案民警突然发现主犯的手机通了,随后迅速锁定其位置,当晚将其抓获。 3月25日,抓捕组果断出击,随后又将逃往甘肃兰州的两名从犯(其中一名是主犯李某某的儿子,正好满18岁)抓获。
  敲诈未遂分别获刑
  据案件侦破机关来安县刑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名犯罪嫌疑人均来自河南省沈丘县,作案一是受电视启发,二是因经济窘迫。案发当天,李某某等人准备前往浙江杭州市伺机寻找富商墓地作案。当其从宁洛高速滁州收费站下高速后,径直驾驶一辆面包车朝来水路驶去。当行驶至位于来水路路边上的来安县水口镇叶大山公墓时,他们发现了刚刚下葬不久的徐老太的墓室。主犯李某某认为这个修建豪华的墓室,主人肯定是个有钱的主,遂决定作案。
  当徐老太的墓室被盗后,一向贪婪的李某某又看到距离墓室不远的另一座墓前也摆放着许多花圈等物,遂又将其墓砸开并盗走骨灰盒。但这个骨灰盒是木质材料的,犯罪嫌疑人遂将其埋藏在距离墓地不远的路边。而将徐老太的骨灰用树叶包裹后浅埋在路边并用树叶盖上做上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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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7-5 11: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强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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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5 11: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发财,点子都想到死人身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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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7-5 11: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看法制节目得出的创意。

我就不明白法制节目总是播案例,却很少介绍干这事要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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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5 12:0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真是丧尽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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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5 12: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发财的路子有好多种,干嘛干这种伤天害理,生儿子没屁眼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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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5 15: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不知道怎么想的,发财的路子有好多种,干嘛干这种伤天害理,生儿子没屁眼的事情呢!
潜水艇 发表于 2010-7-5 12:44



    这样的人真是缺德缺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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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5 15: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缺德叼事只有河南人能干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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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5 16:26:29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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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5 18: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代表检察院抗诉; 未命名.png 对三名犯罪嫌疑人量刑过轻,应该重判,以起震慑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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