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难以治理的来安环境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7-8 23:48: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我到外环苟庄水闸办事,<同济水建修闸门>来安的主下水河道依然臭气熏天,污秽不堪.以我在来城40几年的生活经历判断应该是酒厂的污水所致,我不是在指责谁,只想问一下我们环保部门的"国家公务员"都去干什么了.政府监督部门干什么去了,你们拿着国家的奉禄破坏来安人民的生活环境,是否和王,万一样拿了企业的好处,大鱼进网小鱼欲动了吧,你们的眼睛是不是每天都在向"钱"看,小心哪天把你们收进网里.成天坐着"环境监察"高挡轿车不干监察环境的事.从下水查源头老百姓都知道的到理难道身为公务人员的你们不知道吗?金县长是否也只抓政绩不要环境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9 02:52: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基本上没有独立于政府的监察机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7-9 06:48:17 | 显示全部楼层
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9 09: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基本上没有独立于政府的监察机构。
heroangel 发表于 2010-7-9 02:52



    真要有独立于政府的监察机构那还得了,那就乱的了.贪污腐败,滥用职权,渎职等行为就多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9 10:06: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要发展,环境免不了受影响,最好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和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9 10: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有县长吗?我们有书记吗?眼前一片黑洞洞,一点感觉也没有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9 11: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6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7-9 11: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不知道为什么河道污染这么难以解决么?

我解释给你听吧,河道污染牵扯到很多部门,环保局、水务局、水利局、城建局、环卫所等等部门都有要负责的地方,于是足球就传来传去,老是没人去射门,最后,上面没办法了,专门搞了一个部门叫做城管,叫他们去处理好了。

所以现在来说,应该是城管去处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9 12:3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反映的问题屌用没有,不相信走着瞧,{:1_297:}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7-9 1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潜水艇


   所以才要互相制衡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