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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快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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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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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9: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安局刑侦大队会同城北派出所迅速反应,抓获犯罪嫌疑人杜连霞,成功破获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
  2010年7月10日13时许, 来安县公安局接报:来安县新安镇雪庄组朱德国(男,41岁)在家中被其妻子杜连霞(女,37岁)用水果刀捅死。接报案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侦技人员快速赶赴现场,会同城北派出所开展侦查工作,当日下午将犯罪嫌疑人杜连霞抓获归案。经初步审讯查明:2010年7月10日13时许,受害人朱德国在外喝酒后回家,因琐事与其妻子杜连霞发生争吵,杜连霞母亲张德珍上前劝架也遭到朱德国的谩骂,继而朱德国与杜连霞母女相互撕扯,后杜连霞随手从床头柜上拿出一把水果刀,向其丈夫朱德国肚子连捅几刀。朱德国被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犯罪嫌疑人杜连霞被来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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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13 09: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时气愤,失控杀人。{:1_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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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0:0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wwlaian 于 2010-7-13 10:04 编辑

{:1_300:} 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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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13 10: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讲马厂那里也杀人了,是怎么回事啊!有知道的说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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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10:53:3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没有听说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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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13 10: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失手成千古恨啊{:4_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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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7-13 10: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样是不是要判死刑,至少不是主观故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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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1: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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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7-13 11: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发现没有,来安县公安局只能破点现成的案子,稍微有点技术含量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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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13 11: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酒后惹的事,{:1_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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