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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3838438 - 

醉酒“泼妇”事件寻找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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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1: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还打小姑娘,可耻!要正义!!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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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7-24 11: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老大,透点底子啊,让我们知道知道,到现在也没有什么结果,怪急人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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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4 12:48:16 | 显示全部楼层
派出所就在跟前,民警能不知道啥子事吗?还要人去做什么证明?早该拘起来了!
laxmzj 发表于 2010-7-20 17:56



    娘希屁,{:1_267:} 派出所距该店仅有十米,该恶女居然熟视无睹,并确被派出所强制带离后居然能三番几次进出自如,派出所莫不是她开的啊或者是罩着她的?如此嚣张{:1_266:} ,老百姓还怎么活哦!我看警察也就对小老百姓莱斯{:1_266:} ,遇到好佬滴也悚得了{:1_273:} ,派出所干脆撤了野熊了吧{:1_269:} ,省一些老百姓负担{:1_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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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4 15:0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谴责公安机关。。是不是就不管了? 以暴制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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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5 11:37: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警察被捆住了手脚,实在没办法啊!
上前制止,“泼妇”撒酒疯,说不准告你“调戏妇女”。
要是十年前,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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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5 13: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laxj


    你是来安协警?可以理解。但当时应该有正式警察在场吧——不是110出动了吗,城南派出所也去了吗(只有10米)?
这不应该是“不作为”的借口吧?在警察眼前这种事都能发生,这个借口理由要是都能成立,你们还要不要干事?还能干什么事?我们老百姓还能相信谁?依靠谁?你们县级出警都不带摄像器材?别跟我说,我们经济困难,摄像器材还买不起,现在还没有!
对这种“醉酒”者(不知真醉假醉),随时可能威胁他人或自己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你们就可以不不闻不问?任其自由活动?那天要真出了大事,我看你们难逃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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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14: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7# 四海纵横


    你的话让我想到了一了点哎,民警出警不是有装备的吗?我查了下资料,有规定必须要带录音笔的啊?那天出警的老兄没带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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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7-25 18: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超时代服装店,是浙江人开的,他到来安来也有将近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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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25 22: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多蛮了解店老板的,正儿八经的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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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6 14: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暴制暴!!{:1_295:}灭他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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