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潜水艇 - 

来安新城区城市设计效果图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30 22: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关心房价啊!!照这样发展,偶的房子什么时候能买起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10 17:4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知什么时候能建起来。看来我得早点回去买几套房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3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0-11 08: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梦一场!今生不一定能看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11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乖乖。估计我们这80后都不一定能看到。。楼主的设计图是一百年之后的来安吧?{:4_136:}{:4_136:}{:4_136:}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0-11 10: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上去真美!如果这是真的,我为自己是来安人而骄傲!
可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0-11 10: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有点象新加坡!
楼上的说80后的都不一定能看到.{:1_302:}那我这个70后的更表谈了!
搞这个效果图的领导{:1_266:}绝对有超前意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15 15: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漂亮的,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实现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15 15: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真的,这样的效果图看的真舒服。希望领导们不要改来改去了,下一任领导来了也表改了,只要人民看的满意,看的舒服就照了,就按照这样的搞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15 15: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咋说的就跟唱的一样啊,你给钞票造啊.钱还不够政府开支的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4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0-15 15: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亲乖,真的够漂亮的,真的,赞!~~~
但是,这要实现的话,小亲乖,真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