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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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论坛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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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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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5:48: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来安论坛有两件比较受广大网友关注的新闻,一个是“醉酒女”撒泼打店主砸警车,另外一个是庸医误诊致人死亡
在广大坛友的积极关注下,在论坛社会舆论作用下,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认真查处了这两起事件,“醉酒女”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庸医也受到了相关的处罚并向受害者亲属道歉赔偿。
从这些事件中充分体现了来安论坛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我们再次希望并倡议论坛网友积极的关注论坛,也善意的关心并爱护好“她”,让“她”为来安各项建设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个人观点,如果不对,请大家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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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7-28 15: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力量不可小觑。。。。。

坛友们正确的社会监督典论也可以起到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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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7-28 15: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4_144:}讲滴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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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8 16:3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酒女怎么处理的,没看到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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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8 16:3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兰州,不给你个管理员助理职位干干,真亏了这个好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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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28 16: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滴很对哟!支持!!!
{:1_266:}{:1_266:}{:1_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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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7-28 16: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潜水艇


    已经拘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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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8 16: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潜水艇


    已经拘留了
轻风 发表于 2010-7-28 16:37



    行拘还是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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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7-28 16: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论坛己成为来安人民生活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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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7-28 16: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砸警车也不是她一个人敢做的事,那么多参与闹事的人呢,怎么处理的啊?会不会现在拘留了过两天就放出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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