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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心语心愿 - 

特急!!!认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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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9-6 19: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做法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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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6 19: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我的,别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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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9-6 19: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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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9-6 21: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思想值得提倡,目前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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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9 21:2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人认领啊,LZ一番苦心啊,拾金不昧,赞~!{:1_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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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9-11 09: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要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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