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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 08: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来安县酱醋厂 于 2010-9-2 08:34 编辑

因企业改制需要,请王清、魏德久、吕万全务必于2010年9月6日前将下列材料送交到我厂,逾期后果自负。
1、个人档案;
2、一寸彩照6张;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联系电话:0550--5635906
并请其亲戚朋友及知情者转告其本人。

                                                   来安县酱醋厂
                                                  201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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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9-2 0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1_272:}怎么想到用这个法子来通知,干这种事?是儿戏吗!
{:4_157:}{:4_157:}{:4_157:}{:4_157:}{:4_157:}{:4_157:}{:4_157:}{:4_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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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9-2 08: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晕·····{:4_158:}人家看不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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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9-2 08: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认识的相互转告下,与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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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9-2 09: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企业买到要用到啊,可惜这个几人我一个也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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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9-2 0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知道的帮忙转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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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9-2 09:46: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来安县酱醋厂


    这样通知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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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9-2 10: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作为唯一信息通道值得商榷,如果只是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也还算是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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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9-2 10: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里面有个人和我一姓,高我一辈分,可惜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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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9-2 11: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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