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佛无语 - 

来安奔驰车撞人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9-15 14: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1_267:}{:1_267:}来安有奔驰车了!可是路还是原来滴路啊。还不太宽嘛。
朋友:做人要低调点好。{:1_272:}{:1_272:}你就不能开慢点吗?来安滴路不如大城市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9-15 15:45:34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天都过去了,干吗还这么急燥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9-15 19: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15 19: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管怎么样,人的生命是的宝贵!!!
珍爱生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15 20:01: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从重从严处理,否则不得民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9-15 20:4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车牛,是人牛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9-15 21: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是看看伤者,再保护现场,怎么下车就打人,肯定是不对。应该严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9-15 21: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处理结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15 22:3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清事实,依法办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9-16 01:49:5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照片好像撞得不轻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