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这边风景独好!!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10-3 06:4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日路过来安先锋电脑店,见门前横幅上一句话:拒绝日货!颇受感动!来安也有爱国之士应该也比较多,但能如此表达心声者少矣!中国明天会更好!,建议大家去学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9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3 07:0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正着手“以新的方式”处理与邻国的南海主权争端。据菲律宾媒体前日报道,中国政府已开始与东南亚邻国进行谈判,以便在处理南海领土争议方面达成一项新的“更强的”行为准则。
驻菲大使:已举行数次会议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刘建超9月30日在马尼拉对记者说,相关方面在“工作层面”讨论这一行为准则,已经举行了几次会议,正在就一项文件进行谈判。“他们正在制定文件的一些纲要,我认为仍在继续进行磋商。(中国)准备与和文件相关的其他方面合作。”他表示。
刘建超补充说,根据磋商,文件中可能包括对违反行为准则的声索国(声明索取某地区领土主权的国家)进行制裁的内容。不过,中国和这些国家尚未对谈判设定最后期限。一位不愿具名的菲律宾外交人士透露,双方预计下月在河内商讨处理南海问题,希望能使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准则正式化。
中方欢迎“建设性的想法”
2002年,菲律宾、越南、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中国签署了被称为“南海行为准则”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以进一步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这一准则禁止任何可能恶化该地区局势的行为,并鼓励建立声索国之间相互信任和合作的行为。
刘建超表示,中国现在“对保持该地区和平、繁荣和稳定的不同准则和动议持开放态度”。“任何对达到这个目标具有建设性的想法都受中方欢迎。”他说,“对于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应以合作的精神向前进。”刘建超还指出,中国希望相关国家“认真考虑”中国在该地区合作上提出的建议。
美国试图将南海问题多边化
迄今为止,中国一直坚持跟每一个相关邻国分别进行交涉。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曾表示,南海问题不是中国与东盟的问题,《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精神就是要保持克制,不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多边化。
但是,美国和一些国家试图将南海问题多边化,在今年7月于越南举行的安全论坛会上呼吁多方参与解决这一争端。上月底,美国试图借第二届美国———东盟峰会传递一个强硬信息:任何国家在南海不得以武力手段解决争端,但最后的联合声明中并未提及这一点。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重申,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方一贯主张南海问题应由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坚决反对与南海问题无关的国家插手南海问题,反对将南海问题国际化、多边化、扩大化。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0-3 0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店不错,起码有勇气打字幅{:4_138:}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0-3 07: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就是要这样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3 08: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人家不干,现在又搞什么新政策了?

哎,我们老百姓再有尊严,只要你还揣着身份证,能不自卑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3 09:0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4_132:}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0-4 10:2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人牛,支持这位老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0-4 15:29: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4 15:5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店好象在南头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0-10-4 15:5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什么方位啊!!我去买东西!!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