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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圣泽.来雅苑业主:开发商违规交房,不能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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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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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08: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建设部规定,交房时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即开发商交给住户的房子应是经过建设部门验收合格

″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容易被业主忽视。“两书”是开发商在售房时对住房消费者提出的承诺,也是国家建设部门对房屋建筑质量的法定认可。如发生质量和使用问题,住房消费者可持″两书″依法要求保修和赔偿,直至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现实中,来安县圣泽来雅苑的开发商利用房屋已经能住、已经建好等等种种理由,迷惑业主拿钥匙,浑水摸鱼和暗度陈仓,将未经建设部门验收合格的房子交给业主。等于是出售不合格商品。


来雅苑的业主们,我们不能上当啊!请你们团结起来,合理合据地维护自己地权益,翻翻咱们的购房合同,拒绝拿没验收合格的房子钥匙!一是为了自己安全,二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找开发商索赔!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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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7 10:3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当不能上,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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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7 11: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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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0-7 11: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钱来之不易,慎重!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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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0-10-7 11:43:29
开发商昧着良心赚大家血汗钱,太不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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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0-7 15: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房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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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0-7 19: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不怕麻烦 于 2010-10-7 19:33 编辑

还有一个重要的要注意,关于契税的缴纳,国家规定,90平米以下,能提供首套购房证明的,征收1%的契税,90-144平米以下的征2%,144平米以上征4%。前段时间一个朋友在来雅苑买一套104平米的房子,居然要交3%的契税,那个黑啊,多交三千块钱,问其原因,曰:一直都这样收的。所以请购房的同志们擦亮眼睛,多了解国家的政策法规,避免上当。还有最近好像又有关于契税的调整通知,在政府网上看到的,大家看看吧
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西藏、宁夏、青海省(自治区)国税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二)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9]210号)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一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第三条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http://www.czzwgk.gov.cn/XxgkNew ... 20500201010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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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7 20: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下,钱不能让开发商多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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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8 16:5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挣昧心钱哦

不合格的房子,业主你拿钥匙就代表你默认这个房子的质量了。而且开始收你业主的物业费了哦!

鱼目混珠,欺负咱小县城人知法懂法的人少!

严重BS圣泽.来雅苑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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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0-8 17: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观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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