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交警:倡导文明行车 构建和谐交通 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综合管理水平和公民综合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 开展“倡导文明行车,构建和谐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来安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朋友要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要以“四不四让”作为出行准则,即:“不违反信号,不争道抢行,不乱停乱放,不随意变道”;“车辆让行人,转弯让直行,右转让左转,超车让对行”,认真学好用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是驾驶公务用车,还是驾驶私家车,坚决杜绝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车时谦虚谨慎,文明礼貌,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开特权车、不开霸王车,按照“四不四让”的要求,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时时处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争做文明行车人。 同时,要教育家人、亲属 “学会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行车”,不断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自觉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养成遵章守法、文明出行的良好行为习惯,为建设平安、文明、和谐的来安交通做出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