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收起左侧
楼主: 匿名

[政务公开] 论坛网友代表反映问题政府正在着手解决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20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2 21: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看资料,看疗效。。。。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3 13:26:14 | 显示全部楼层
良好的开端,期盼良好的结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1-3 23:28:58 | 显示全部楼层
{:4_110:}交警队在学生放学期间的工作做的还是有目共睹的,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15 19: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座谈时间过去不长,网友们所提问题就得以提到工作日程上来,效率之快,鼓舞人心!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6 08: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落到实处!

更期待有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16 10:4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是政府的耳朵和喉舌.政府倾听网友意见是亲民之举,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85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16 10:5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听就是好地,能做就不用说了,关键能不能做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28 21:5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花红 我小时候的最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29 11: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花红是来安特有滴,明清时期还是进贡的上品,关注花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29 12:3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关注政府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