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咖啡勺 - 

来安论坛部分会员参加来安县青年志愿者活动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5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1-7 23:3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笑叹红尘


    哈哈  我早知道了  就是不知道那个乱拍照的人是你
卟理、卟气 发表于 2010-11-7 21:20



    {:4_141:} 我可没有乱拍照。我拍滴都杠杠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8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8 11: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如此好的活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1-10 23:4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参加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1-12 21: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光在红歌会的时候才搞,平时可以多搞。千万别给政府脸上贴了金,像论坛所有志愿的兄弟姐妹们表示敬佩,也向活动组织者深深鞠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0-11-17 16: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个不认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