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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0-11-12 22: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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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及大的耐心读完了坛主的帖子,呵呵,轻风站长请下次转载要注明出处哦。你应该知道版权法的吧。你的所谓帖子是今日出版的《金陵晚报》2010年11月12日C版14页由林巧芬记者到来安采访后发表的文章,并且今日的《皖东晨报》也对来安的网吧诉公安的案件做了报道。
是的,网吧撤诉了!许多人都很开心!如果网吧现在看了你们的帖子还选择沉默。我想开心的人更多!事实就是事实,是盖不住的。本来不想说的,看了许多人的回帖,我不得不说。想忍都忍不住了!想想真是人言可畏啊!
网吧到昨天下午都还没有撤诉的打算,是公安委托文化过来调和,也就是寻求和解!大家懂了吧!一直谈到昨天晚上11点。在文化的协调下,网吧在公安答应他们所有条件下同意撤诉!网吧在撤诉申请书上明确了四个要求,这里就不详细讲解了,最后一条是网吧保留继续诉讼的权利!
本来进论坛不想说话的,看了站长的帖子不得不说!偏见是魔鬼!今天是彻底的相信他了!呵呵,我知道论坛的许多网友都是网吧培养起来的吧。网吧的是是非非又是谁能说得清楚的呢。我在这里再说一次,网吧被公安罚款不是未成年问题,都是身份证问题!
论坛是争论的地方,也是说事实的地方。所以看不惯那些混淆舆论的东西!撤诉的原因大家应该很清楚了吧。别乱猜!这里也希望如果有公安的同志,请你们还是安静点,不要发这些激起人们气愤的帖子,和解就是和解,别杜撰出一些莫须有的理由。别再给公安添乱了。也别在给唐局添乱了!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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