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县政府重拳整治高速服务区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2]偶尔看看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0-11-17 13: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继11月10日对高速出口服务区开展整治后,11月16日,县政府副县长曹士东再次带领公安、工商、药监、卫生监督以及水口镇政府等单位的负责人,赶赴十二里半高速服务区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县纪委监察局也派人参与检查。    曹士东副县长首先来到被媒体通报的两家饭店(十二里半服务区、皖豫老五饭店)进行检查。对两家饭店停业整顿期间所做的整改工作表示认可,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地方提出了具体要求。随后,曹县长又对其他几家证照齐全的单位进行了检查,并从餐饮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守法经营、公平交易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他要求,所有业主必须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高速服务区整治的相关要求,拿出具体行动切实加以整改。对于相关业主在经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分别由相关部门依据职能严肃处理。
    随后,曹县长在水口镇政府会议室召开了由上述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要求各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严厉惩治我县高速服务区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高速服务区打造成我县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3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1-17 14: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的确是要整治了。那里毕竟是来安县滴南大门。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南来滴北往滴都很多。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73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1-17 14:3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聊咏梅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1-17 15: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那还了得。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7 17: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相关部门对违规饭店的处理,把来安美好的一面,展示给五湖四海的过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3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1-17 17: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加大力度整一下,那可是来安的窗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29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1-17 18: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比不查要好,管比不管要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1-18 12: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效果表示怀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1-18 12:35: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也叫服务区?晕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7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2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1-18 12: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严查快办,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