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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消防队门口的消防栓还在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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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30 21:5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田间小草 于 2010-11-30 21:59 编辑

新消防法的立法原则是  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  搞好消防工作是全体公民的义务 也是保证自己生命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  上海大火主要责任在哪里?大家多看看相关报道,消防部队负责督促政府 部门 单位 个人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与管理 可是有几个人能听进去 我当兵的时候常听战友抱怨 帮助别人防火 灭火 还被人骂  哎  只能说我们中国人的意识还不到位 只有真发生大火 烧死人了 才想到 我怎么就不会使用灭火器呢??消防部队是离我们广大群众最近的军人,也是时刻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不要遇到什么就骂消防, 多想想自己在平常工作生活中可注意防火了 想想自己是不是乱丢过烟头,是不是把自己的车停在了楼梯口 消防车道上 是不是在家在单位乱接电线 是不是把娱乐场所的门给堵上 是不是把单位的灭火器偷回家 是不是有事没事乱说消防兵坏话,要知道当你面对火灾 面对死亡 无人敢救你的时候 都是一些只有二十出头 一个月拿300元不到津贴的消防兵在冒死营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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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1-30 23: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擦,又不要“它”们家花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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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0-12-1 06: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消防法的立法原则是  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督,群众积极参与  搞好消防工作是全体公民 ...
田间小草 发表于 2010-11-30 21:57



    别激动,淡定哈。{:soso_e181:}
其实各位网友的意思不是指责消防队,而是针对消防队门前的消防栓而言,我昨天也打听了,这属于水厂的权限,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解决这个不算大的问题,不要再浪费有限的水源了。
消防官兵的贡献,大家是有目共睹的,我几乎没有听过有人指责过消防兵,最危险的火灾现场都是消防官兵冲在前,从不计报酬和得失。真的做到了人民武警为人民!特此感谢:消防官兵们对老百姓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不求索取的行为!{:soso_e181:}
感谢田间小草代表消防官兵们像网友们解释说明情况,沟通无限,理解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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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0-12-1 07: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士们大冬天每条早上的还用水桶打水洗那么大的车,真幸苦!我今天顺着建阳南路走了一圈,发现一条路就一个消火栓!希望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一下!至少能够保证我们来安县建阳南路上有消火栓可以使用!发生火灾的时候消防队员有地方取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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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12-1 08:0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上哥们!这事我也调查了!希望大家继续置顶!顶到自来水公司的人出来为止!消火栓是公益事业,维护消火栓人人有责!希望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出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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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12-1 09:25:1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上去,希望自来水厂的人能够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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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2-1 09: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田间小草


    谢谢你的说明,不然很多网友都不知道这些消防栓还是归自来水厂管理的,现在整个来安的自来水厂管道正在全面改造,估计他们现在比较忙,我马上打水厂的报修电话,24个小时后,我再去现场看看,如果还没有修好,我再发一个帖子,然后在论坛首页的弹出窗口上,放上这个消防栓的图片,希望这样能引起自来水公司的重视,诶,浪费...可耻,小学的时候就知道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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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1 09: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是城建部门的事情,维修是自来水公司的事情,消防队只是在救火的时候和平常水源检查 ...
田间小草 发表于 2010-11-30 21:34



    好几天了,还没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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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0-12-1 09: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打过报修电话了,希望很快就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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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1 10: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不知者不怪噢。广大网民气愤得,谴责得是白白浪费水资源的行为,但是我们真是不知道“市政消火栓的建设与管理是城建部门的事情,维修是自来水公司的事情。”因为我的无知我错怪了来安消防队官兵,伤害了来安消防队{:soso_e181:}官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感情,在此我真诚向你们的道欠。对不起,让你们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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