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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开展2010 年“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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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活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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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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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19: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乡镇依法治理办公室,县直各单位:

今年是“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为大张旗鼓地宣传我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展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的辉煌成就,现就“12.4 系列宣传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时间

11 月中旬开始至12 月中旬结束。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一场以“三民”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图片展;

(二)组织开展全县公务员学法用法暨“三民”法规政策知识考试;

(三)召开纪念“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十周年座谈会;

(四)组织《 我与“12.4 ”同行》 征文征集活动;

(五)结合“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组织开展年度及“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评选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今年“12 .4 ”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把此次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来安、推进依法治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精心组织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12 .4 ”系列活动的组织领导,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特色和优势,制订活动方案,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宣传教育活动要紧扣“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主题,突出“三民”政策法规宣传这个重点,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和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关的法律法规。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把“12.4 系列活动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针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宣传,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切实增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要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形成法制宣传教育的强大声势。在运用好传统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同时,借助网络、电子通讯和多媒体等多种新的科技手段,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单位及相关县直部门要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参加12 4 日的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并及时向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将“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报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新闻单位要及时对“12.4 系列宣传活动予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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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2 22: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发点材料给农村老百姓,让他们都普及一下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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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3 10: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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