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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人启事",以一事反应来城市民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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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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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1: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0-12-14,今天由于本人疏忽大意,发生了一件让我后悔莫及欲罢不能的事情,我的钱包又丢了。



可喜的事,这次钱包丢的并非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查到了“捡到”我钱包的人, 来安碧水梦的 6号摄像头清清楚楚的告诉了我一切。。。


下午3时36分,泡完澡,结完帐,我拿着外套和钱包,坐到柔软的沙发上,鞋子放在地上,很自然的将衣服放在茶几上,钱包放在沙发上我的身旁,穿好鞋,起身拿衣服,拍屁股走人。。。好像漏了点什么{:soso_e114:},钱包丢在了沙发上,接着监控视频中令我过目难忘的画面出现了,旁边一对小两口跟着我也几乎同时起身,不同的是,我走了,他俩犹豫了一下,又一起坐回了沙发。男的把钱包塞进了自己的拎袋里,装作若无其事,然后再起身走了。接着是1号摄像头的画面,这对小两口在门外赶上我们(别误解),但又飞快的超过我们(怕我突然想起回来找)


看完了视频,我当即拨打了110,约末15分钟后,两位民警同志来到碧水梦办公室给我做了笔录。给了我处理方案,说等晚点过来拷贝视频,回去找城南派出所民警辨认这对小两口,认出来叫人家还我,认不出来也没办法。定了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盼望我的好消息明日就能降临,给人希望的民警会带给我好消息。


从小我们学习,非己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那两位捡到钱包的善男信女,或许没有办法联系到我,没关系,我会把我的联系方式贴到你必定能看到的地方。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可不要等我视频发上来,再考量人肉搜索的强大。

监视器的画面不是很清晰,我想那位女生,你本人一定更漂亮。我的QQ417839870,希望知情人能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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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1: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加精,等视频来了我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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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12-15 11:2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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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0-12-15 11:2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个视频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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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1:3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岔长


    遗憾啊,视频还没拿到,拿到了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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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0-12-15 11:3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说不定已给送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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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1: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三亚


    希望如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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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15 14: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念之差,希望主动送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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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0-12-16 17:0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恶意侵占是负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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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0-12-16 17: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拾到钱包人,赶紧和楼主联系,视频就不要发了,可能会侵害别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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