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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爱然 - 

致新安土地所院内放车胎气同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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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0 20: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包烟放你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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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0 20: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即幽默又掩饰不了不理智,常言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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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0 21: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事难道不能沟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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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1-20 2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见怪不怪,公务员做这样的事,我就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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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1-20 22:28: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没出息,就这么点伎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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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1-20 23: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车胎漏气啊?谁会无聊到天寒地冻掏出手干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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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1-21 00: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无耻,
下作,下流,
欠扁,欠抽,
诅咒,群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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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1 09: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的文采中可以看出你是有涵养的人,以这种方式来告诫小人实在实在恰当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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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1-21 09: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谴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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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1-21 09: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谴责此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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