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小宝宝贝贝 - 

占道经营,城管都哪去了?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59 天

连续签到: 39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 13: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贩们也不容易啊,他们也要生活啊,还是宽容些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1-5-1 13:42:22
坼别人违建去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 15: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都难 啊~~~~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1 18:5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说一个更实际的问题,让他们不影响行人,后撤到行人道上,那路边的门面老板都不会同意。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 21: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不是我家门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5-2 07: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住的南门花园路口中午,和晚下班时间要比之这里遭的多多多了。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75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 08: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有点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23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 09: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此帖,我泪流满面,终于有人想起城管了。{:soso__560993894088657463_2:}
左手涂鸦 发表于 2011-5-1 07:26



    总算没有忘记城管的职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3 00:5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一个普通公民来说小贩们行为影响到我们其他人的正常交通的权利····但是从另个角度来说也方便我们的正常生活,所以我觉得这事的根源还是有政府出面解决。比如多建几个像农贸市场那样的市场集中管理这些菜饭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39 天

连续签到: 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3 08: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城管!!管谁啊?在老百姓心里印象不是很好哦,谁会吊他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