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收起左侧
楼主:不动声色 - 

关于今早开发区的车祸.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4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18 10: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迎宾大道口有监控,调出来应该就知道经过了,不过还是提醒大家不要用生命当儿戏来试别人的刹车。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18 10:3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说的好,赞一个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18 11: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民应该提高素质!!!各行其道!!!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0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18 11: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安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确实太差了,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的太多了,个人觉得应该做好交通规则宣传和教育,珍惜生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6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5-18 11: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人只是受点轻伤就好了,保佑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51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8 12: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第一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5-18 12:2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路口吃了不少人了,慢一点,海阔天空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4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4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18 14:3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的还是我同事,表扬一下子。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307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5-19 07:3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据我所知好像是货车想跑的,被一辆桑塔纳给堵在步行街门口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16 天

连续签到: 72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5-19 08:28:35 | 显示全部楼层
开车要有车德,互谅互让。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