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为什么?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5-29 17: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晚上6点多,我打车到对河桥上面,车号码是;皖M82180,我已经在车上,驾驶员到了1中门口,有人招手,他又带上那个人。这样的做法对吗?{:soso__10459392371036385911_3:}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37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5-29 17: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征求你的意见? 那就是他错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5-29 17:5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随意拼车,但绝不会少收乘客一分钱。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9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9 18: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就算是拼车,少收你钱就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646 天

连续签到: 12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5-29 20:3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跟你协商一下滴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5-30 15:3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一夫


    你好,按照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出租车是可以拼客的,但是必须经过前一个乘客的同意,如果乘客不同意是不可以再上客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48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9]以坛为家II

 楼主| 发表于 2011-6-1 13: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甬安出租车公司


    你好;你说的“条例”,我不太清楚,可以理解。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7-3 10:37:23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出租车的也不容易 让人多挣点油钱 对你也没的什么影响 理解万岁!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7-9 06: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出租车的也不容易 让人多挣点油钱 对你也没的什么影响 理解万岁!
回到我们的从前 发表于 2011-7-3 10:37



    就是来安人民太多的理解,造成一部分驾驶员随意性的增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7-19 13: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人方便就是给己方便,他是在做好事,楼主心太要放好点。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