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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有话想说 - 

致来安县国土房产局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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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14 13: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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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次,我去问你调查的怎么样了。你说:“没有调查”。我问:“为什么这么长时间没有下去调查?”同时我向你提供了了解内情的村民的姓名,后来我又向你提供了村民告诉我的黄浦远波非法买卖土地的谈话笔录(见长篇小说《网》第三十九章与时俱进后面的图片)这些证据都给你了,这时候我还把你当人看,我还幻想着你能秉公执法,你说:“兰局长不批示,兰局长不允许我们带车去调查,叫我们坐客车去,你想想,这么远的路做客车多不方便啊!所以就不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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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14 13: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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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来国土资房【201065号答复意见》你是寄给我的。第二份是我去了无数次的几个月后和花费了总计四百多元车费,冲上二楼向兰局长硬要回来。(详细经过见长篇连载小说网第三十四章 采长林二)当时我在你面前迫切的看完了该答复书,说:“就是这个胡说八道的,适用法律错误,掩盖事实真相的答复,还要半年后才给我······”你装作很为难的说:“对!就是掩盖事实真相、就是适用法律错误、就是处理结果错误!但我有什么办法?这是兰局长的意思,你去帮兰局长普普法!”我再问:“为什么明知道错误还要这样写啊?”你说:“兰局长快要退休了,他不敢得罪政府,否则退休后工作不好安排!”

小采啊!以上所说,我有没有冤枉你啊?这都是你说的原话!你敢发誓你没有说这些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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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14 13: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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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要告你们,告你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你说:“我又不是法人代表,告不到我,你去告兰局长去!”

后来我又去了县检察院找到控诉科刘科长,要告你们土地局行政乱作为和不移交案件罪,与刘科长大吵一架后,我问刘科长:“你们检察院不是行政监督机构吗?你们有权监督土地局、公安局处理案件,如果检察院不履行监督职能,我就去北京,就要·····我气的五脏六腑都要爆炸了,就差一点没把办公桌掀翻,但是我控制住了自己的情绪!

小采啊!不信,你可以去问问控诉科刘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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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14 14:0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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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再找你,你还是说:“你去找兰局长,你去告兰局长去!我不是法人代表······这种答复不是我的意思。”

你以为我不敢?万般无奈,在2010319号我写了举报兰局长的举报信。

采长林啊!采长林!我真的是为你的回帖感到高兴!为你回帖喝彩!我总算知道了你为什么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故意包庇张皇两人,原来你想逼我成为打倒兰局长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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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1-6-14 14: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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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上面回帖说:“······又多次向市县有关部门进行对我个人的举报并多次向市纪委、人大、政协以及市长热线进行举报······”

这些话是出自你一个搞法律的信访办主任之口吗?

你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这么明显,你说我向这么多国家监督机构进行举报,却对你没有查处,这说明了什么?你想告诉人民,这说明了县、市包括市长在内所有的监督机构和行政官员都是花瓶似的摆设,都是支持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吗?

你也是国家信访工作人员,你也是国家监督机构中的一员,你这不是在变相的向人民呐喊!在来安政坛上向老百姓示威:“我违法,我犯罪,所有的监督机构都不会处理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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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4]偶尔看看III

 楼主| 发表于 2011-6-14 18:3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人会重视和处理这些问题的!弱肉强食、唯利是图是这个社会的现实,这就是腐败不断的根本原因!这是由统治阶级的利益所决定的,可怜的兄弟姊妹们,让我们仰望天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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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7]常住居民III

发表于 2011-6-14 20: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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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011-6-14 2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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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1-6-14 2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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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6-14 22:5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节奏真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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