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论坛

点标签看更多好帖
收起左侧

暑期到了,应提醒孩子安全度夏

[复制链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分享到:
发表于 2011-6-24 11: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海棠无香 于 2011-6-24 11:24 编辑

近期看了媒体报道凤阳三个孩子溺水死亡的消息,想到前两年我的一个同事的孩子在来河溺毙,心情很沉重。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自救能力差,一旦出现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社会、学校、家长都应该对孩子进行暑期安全教育,同时,建议论坛可以利用弹窗形式作
一些安全提示,避免和减少悲剧发生。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91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4 11:4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希望大家都能重视这个问题,父母忙什么不都是为了孩子吗,一定不能忽视孩子的安全问题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86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4 11: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的提议,这个工作每年论坛都要做的,下面我们会抓紧流程进行宣传。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8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发表于 2011-6-24 1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安全教育!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5:4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昂立英语培训


    谢谢关注,孩子就是家庭的命。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5: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左手涂鸦


    谢谢斑竹关注,愿全社会都来关注,以此减少不应有的悲剧。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5: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LT街舞工作室


    说的很对。谢谢!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5: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海棠无香


    是啊。防患于未然总比亡羊补牢更具体,更实在,更幸福。还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关注。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0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114 天

连续签到: 0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1-6-24 16: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让悲剧无休止地重演。让孩子,特别是那些留守孩子,能健康快乐成长,社会、家庭、每个人有责任、有义务去关爱他们。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参加活动:122

组织活动:0

签到天数: 262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8]以坛为家I

 楼主| 发表于 2011-6-24 16: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不想说


    谢谢老师的点评,但像你这样有责任心的老师全社会都会敬重的。
请广大网友文明跟帖,不可以发布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上网环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